成为“西部领先、全国一流”的专业服务机构
Our purpose is to become "West China leader and national first-class" in professional services.
来源:四川新闻网-成都日报 作者:王伶雅
为贯彻落实中央稳增长的有关要求,切实减轻企业负担,促进企业发展,经市政府研究决定,再次在我市实施价格调节基金减征政策。
本次实施价格调节基金减征的范围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、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。减征政策实施后,价格调节基金缴纳标准为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.7%。。自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,实现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,均按减征后的缴纳标准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