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为“西部领先、全国一流”的专业服务机构
Our purpose is to become "West China leader and national first-class" in professional services.
国家税务总局
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
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号
国家税务总局
2022年3月22日
要点解析及风险提示
1、期限:2022年4月1日-12月31日。
2、只针对小规模纳税人,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。
3、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一律免交增值税,无之前季度45万以内免税额度。
4、开票税率栏:不选零税率,直接选:免税。
5、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不得免税,开专票税率为3%。
6、征收率为5%的业务,比如不动产出租,不享受。
7、免的是增值税,所得税正常缴纳,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,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内,税负2.5%;应纳税所得额100万-300万,税负5%。
8、注意连续滚动累计12个月开票额不得超过500万,超过了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政策。
9、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免税,个人所得税按政策正常征收。